吉林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20-02-18 15:18   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  

2月1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针对如何支持就业,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问题,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吴兰和省人社厅副厅长、省社保局局长王喆给予了解答。

请问针对疫情给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人社部门在就业的具体组织方式上有哪些举措?

吴兰:在稳就业方面,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组织方式。

一是开展网上招聘活动。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58同城、智联招聘等26家网站和20个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截至目前,全省上线岗位信息49.3万个,其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信息6.18万个,登记求职1.36万人,3295人达成就业意向。

二是进行公益信息推送。拟积极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及时将就业信息推送到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求职者手机上。

三是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同农业农村、扶贫、卫健、教育、交通、财政、商务、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贫困劳动力、外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四是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对为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激发市场在人员有组织流动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动态关注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防止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支持成批量外出务工,协调做好交通运输等保障,确保安全返岗复工。

请问省人社厅应对疫情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出台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王喆:省政府及省人社厅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紧急出台了一揽子的应急政策和措施。应急政策方面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将因受疫情及延迟复工影响损失较大和积极复工生产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按照国家最新政策适时调整裁员率控制标准并予以优先发放。降低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门槛。通过援企稳岗为企业输血,支持企业保经营,保障社会稳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允许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待遇不受影响。通过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台工伤保险应急政策。明确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中感染或因感染死亡的,认定为工伤,确保一线防控岗位人员无后顾无忧。应急措施方面

全省全面实行社会保险业务“不见面”经办服务,采取线上办、延缓办、预约办等方式,基本覆盖全部经办服务项目,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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