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在我州是一个全新课题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在我州是一个全新课题
5月6日,两办印发《延边州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四)本意见对闲置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置换等流转行为仅限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对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入股等流转行为不受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限制
本报评论员《延边州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为我州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提供了方向和遵循,也为激活农村沉睡资源划出了必须严守的底线
农户配合是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切入点
《意见》已绘就蓝图指路领航,让我们尽锐出战、大胆尝试,以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新途径,加快形成延边乡村振兴发展的新格局
州住建局将根据《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发挥政策优势,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有力保障